区管各民办教育机构:
现将《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的通知》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你们按文件要求及时做好自查工作,于4月25日之前把自查报告及《年检报告书》送定海区教育局督导科,同时整理相关档案迎接市、区级督导评估。
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的通知
附件2017年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年度评估标准
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
2018年4月11日